前检察官:章莹颖绑架案罪犯死刑能否被执行?

帕萨迪纳讯,章莹颖绑架案件一直牵动着很多华人的心弦,然而该案被判绑架及谋杀罪名成立的罪犯克里斯滕森,被实际执行死刑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

前检察官、南加州著名审判出庭律师郑博仁今天在洛杉矶帕萨迪纳市接受媒体专访时就分析到,近年来约有超过370,000名中国留学生到美国求学。而这其中,章莹颖就不是第一个被美国公民谋杀或伤害的中国留学生。然而,本次案件则是联邦政府首次介入,并寻求对中国留学生谋杀案中的涉案被告处以死刑。

本周联邦陪审团审议了不到两个小时,就最终判定克里斯滕森在2017年绑架和杀害章莹颖罪名成立。现在由这12人组成的陪审团将决定29岁的克里斯滕森是否应该因谋杀罪被判处死刑。陪审团听取了被告克里斯滕森的证词,证明他性侵并杀死了章莹颖,其中包括使章窒息、用棒球棒殴打、刺伤、并最终杀害她。死刑审查阶段预计将于7月8日开始。

有多年审判出庭实战经验的郑博仁律师在接受专访中,就针对以下问题作出了法律解析:

(1)什么是联邦死刑?

联邦死刑适用于所有50个州和美国领土,但相对较少使用。目前来自不同州的约60名囚犯收监于联邦死囚监狱,其中大多数人被关押在印第安纳州的特雷霍特。近年的三次联邦处决都是通过注射进行的,最近一次是在2003年。在1972年最高法院对弗曼诉格鲁吉亚案的裁决中,联邦死刑被认定为违宪。不同于大多数州死刑的快速回潮,联邦死刑直到1988年才被正式恢复,并仅针对非常小范围的一类罪行。1994年的“联邦死刑法”将符合条件的罪行数量,大大增加到了约60个。

美国司法部长必须就是否出于死刑作出最终决定,死刑判决由陪审团决定,而且必须意见一致。如果其中有一名陪审员不同意死刑判决,则将判处无期徒刑,并且死刑判决没有重审。检察官决定是否追求诉讼死刑的过程非常详细。

(2)为什么联邦政府接管此案?

在克里斯滕森谋杀案审判中播放的视频显示,章在消失之前曾搭乘克里斯滕森的黑色汽车。该视频和黑色汽车是本案从州立法院移到联邦法院的关键。在联邦管辖权中,必须要有跨州际行为,而本案中的汽车就是要点。联邦检察官表示汽车是一种跨州际行为的交通手段,在伊利诺伊州外制造,而被用于州内的绑架和谋杀,这就给了联邦以管辖权。一些律师不认为这是州际行为,而联邦政府仅仅出于政治原因才接管了此案。  

(3)与死刑有关的国家政策是什么?

死刑目前仅有得到美国少数几个州的支持,截至2019年,只有29个州仍保有了死刑。但今年支持死刑的29个州中,就有四个暂停执行了死刑,包括加州、科罗拉多州、俄勒冈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德克萨斯州是每年执行死刑次数最多的州。例如,在2018年,德州就有13人被处死,这就超过了美国当年被执行死刑总人数的一半。  

(4)什么是一级谋杀?

联邦法的一级谋杀是指以预谋恶意杀害他人的行为。犯一级谋杀罪的犯人,将被处以死刑或者终身监禁。预谋恶意的意思是计划或预先谋划。

(5)被告将如何在诉讼中的死刑审查阶段进行抗辩?

对一级谋杀的抗辩:被告的主要辩护理由将是他没有意图,因为他患有精神疾病。每种犯罪都有两个法律要素,一个是“犯罪行为”。在拉丁语中,这被称为Actus Reas。第二种是“犯罪意图”,在拉丁语中被称为Mens Rea。拉丁语的字面翻译是“犯意”,又称犯罪意图。Mens Rea的复数是Mentes Reae。Mens Rea指的是为了对特定犯罪的被告定罪,而所需要证明的犯罪意图。为在刑事审判中证明有罪,通常需要确定罪犯的犯罪意图。控方通常必须无可置疑地证明被告犯罪。但如果被告可以证明其患有精神疾病,则将就不会有犯罪所需的必要意图。 
 
(6)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是否真的会被处以死刑?

对被告的实际执行:可能不会执行。自1927年至2003年以来,联邦政府只执行了37起死刑。而自2003年以来,死刑只执行过三次。因此,由于上诉程序,尽管被告在2019年7月8日之后很可能会被判处死刑,但其很可能会在监狱中服刑直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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