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茨夫妇宣布离婚,夫妻双方如何分配共同财产

65岁美国亿万富翁比尔‧盖茨,与其56岁的妻子梅琳达本周宣布离婚,结束了长达27年的婚姻。而两人的离婚将会带来新问题,比如现在福布斯富豪排行榜中名列第四的他,离婚后财产又会如何处理?

知名华裔律师郑博仁(Paul P. Cheng, Esq.)5月7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婚姻关系中,离婚或配偶去世后,夫妻双方获得什么财产,主要取决于双方是生活在采用“普通法系财产制”的州,还是采取“共同财产制”的州。在婚姻存续期间,这看似微不足道,通常也不是一个影响因素,但如果不幸出现离婚或配偶离世的情况,这些细节就变得非常重要。

郑博仁在采访中介绍了美国采取“夫妻财产制”的州与采用“普通法系财产制”的州之间的不同,以及美国离婚后夫妻如何分配财产。

郑博仁说,美国大多数州是使用“普通法系财产制”的州。那生活在这些州意味着什么呢?离婚后谁会获得财产?“普通法”一词仅是用于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婚姻中获得的财产)所有权的术语。普通法制度规定,已婚夫妇中个人获得的财产完全由该人所有。

当然,如果房产证或房产契约均在夫妻双方的名字下,那么该财产则是夫妻双方共有。如果夫妻双方的名字都在房产证上,则每个人都有一半的权益。

示例:如果A先生以其个人名义买了一辆汽车,则该汽车只属于A先生。如果A先生买了一辆汽车,但是在他和妻子A女士的名义下,那么这辆汽车就属于他们两个。

死亡或分居时的财产分配:当配偶去世时,其个人财产会根据其遗愿或遗嘱进行认证(在没有遗愿的情况下)分配。共同财产的分配,取决于配偶如何分配其所有权。如果他们以“夫妻共有财产未亡人取得权(joint tenancy 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或“夫妻共有权(tenancy by entirety)”拥有财产,则该财产将归还给尚存的配偶,这项权利与已故配偶的遗嘱无关。

但是,如果该财产的所有方式是“普通共有(tenancy in common)”,则该财产可以根据已故配偶的遗嘱,被转移到尚存的配偶以外的其他人。并非所有房产都有所有权证明或契约,在这种情况下,通常谁出资购买或以赠与的形式获得享有所有权。

如果夫妻离婚或合法分居,法院将决定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当然,夫妻可以在结婚前签署“婚前协议”,规定离婚后如何分配他们的共同财产。

郑博仁还介绍了美国“夫妻财产制”的州和使用“夫妻共有财产制”的州之间的不同。使用夫妻财产制的州包括,路易斯安那州、亚利桑那州、加州、得州、华盛顿州、爱达荷州,内华达州,新墨西哥州以及威斯康星州。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州遵循以下规则:婚姻期间获得的所有资产均被视为“共同财产”。

配偶双方在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州中,平等拥有共同财产(50/50)。共同财产包括收入、用这些收入购买的所有房产、以及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所有债务。共同财产始于婚姻缔结日,结束于夫妻以不再继续婚姻为目的而分居时。因此,在此之后获得的任何收入或产生的债务,都是个人财产。

结婚前获得的任何资产均被视为个人财产,并且仅由该原始所有者拥有。但是,配偶可以将其个人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其他配偶(作为礼物)或转变为共同财产(使配偶成为银行帐户的持有人)。配偶还可以将其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混在一起,例如,将结婚前的资产转到共有资产中。

未经另一方许可,配偶不得转让、更改或销毁任何共同财产,但可以管理属于自己那一半的财产。但是,该整体包括另一方的一半权益。换句话说,该配偶不能分开属于他们的另一半权益。

个人财产包括:婚前配偶独有的财产,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个人获得的财产,配偶个人继承的财产。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内赚的钱,用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赚的钱买的东西,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混在一起,无法分清。

示例1:B女士和B先生已经结婚10年了,B女士是一名成功的医生,并利用她的收入买了一辆汽车。这辆车是共同财产,B先生和B女士平等共有。

示例2:C女士有一件在结婚前购置的珍贵古董家具,该古董是她的个人财产,仅属她个人。因为是在结婚前购买的,所以古董不是共同财产。如果她想给配偶一半古董的权益,她可以这么做;这样的话,这个古董将成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配偶死亡或分居时的财产分配:当配偶去世时,他或她的一半共同财产会转移到在世的配偶。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遗愿、或者通过没有遗愿的遗嘱认证,将自己的财产转让给任何人。许多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州,都提供一种称为“存者共有财产享有权”的权益。

郑博仁律师说,根据这一原则,如果一对夫妇共有一个不动产(通常是房屋)的所有权或契约,在一方去世后,所有权会自动转移给在世的配偶,从而避免诉讼。如果夫妻离婚或合法分居,则所有共同财产将平均分配(50/50)。每个配偶的个人财产依旧属于其个人,不会根据50/50规则进行分配。有时,因为经济情况,某部分资产全部归为一方配偶,但就总经济价值而言,每个配偶最终仍拥有所有共同财产的50%。最常见的例子是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由于将房屋一分为二是不可行的,法院通常会把房屋判给配偶一方,而另一方会获得其他资产,其价值等于房屋价值的一半。结婚前,夫妻可以达成协议,规定离婚后应如何分割婚姻财产。

平均分配规则的例外情况:
·  在即将离婚前或离婚期间,一名配偶挪用了共同财产
·  一名配偶产生了教育方面的债务,这与个人债务等同。离婚后,配偶自己处理他们的学生贷款
·  一名配偶因不是基于婚姻共同的利益的行为而承担的侵权责任
·  人体伤害案件的赔偿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但离婚时将给予受伤的配偶
·   “消极利益共有(negative community)”是指共同债务超过可用于偿还债务的可用资产的情况,这种情况考虑到配偶偿还债务的相对能力,其目的是保护债权人。

郑博仁律师还表示,在离婚或配偶离世的情况下,分割婚姻财产绝非易事。虽然财产分配具体情况取决于您所居住的州,但相关法律问题可能会使您感到更加困惑。但是,您不必自己钻研法律,可以考虑与经验丰富的律师沟通,了解您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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