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针对美方增列6家中国媒体为外国使团采取对等反制措施

10月26日,中国针对美方增列6家中国媒体为外国使团采取对等反制措施宣布反制措施,要求6家美国媒体驻华分社,包括美国广播公司(ABC)、洛杉矶时报(LA Times)、明尼苏达公共电台(MPR)、美国国家事务出版公司(BNA)、新闻周刊(Newsweek)和美国专题新闻社(FSN),限期交出在中国境内所有工作人员的财务、经营、所拥有不动产信息等全部材料。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10月26日表示,中方要求美国广播公司、洛杉矶时报、明尼苏达公共电台、美国国家事务出版公司、新闻周刊、美国专题新闻社等6家美国媒体驻华分社,自即日起,于7日内,向中方申报在中国境内所有工作人员、财务、经营、所拥有不动产信息等书面材料。

赵立坚强调说,中方上述措施完全是对美方无理打压中国媒体驻美机构被迫进行的必要对等反制,完全是正当合理防卫。美方有关做法专门针对中国媒体,是基于冷战思维和意识形态偏见,严重损害中国媒体的声誉和形象,严重影响中国媒体在美正常运作,严重干扰中美正常人文交流,暴露其自我标榜的所谓“新闻自由”的虚伪性。中方敦促美方立即改弦更张、纠正错误,停止对中国媒体的政治打压和无理限制。如果美方一意孤行,错上加错,中方必将采取进一步的反制措施。

美国政府前不久对六家中国媒体驻美机构增列为中国政府代理机构,并按照“外国使团法”要求进行这六家中国媒体进行有关申报。美国认定这六家中国媒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控制的宣传机构。

美国政府根据《驻外使团法》、在10月21日发布了一项新的裁定,将中国的六家媒体驻美机构,包括一财全球、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周报、经济日报等机构认定为驻外使团。

美国政府表示,这六家中国媒体驻美机构都符合《外国使团法》对外国政府代表机构的定义,即它们由外国政府“实质上拥有或有效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它们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有效控制。

美国国务院指出,指定这些实体的决定对这些组织在美国发表的内容没有任何限制,只是认定他们是中国控制的宣传渠道。

在此之前,美国政府在今年2月18日还指定了新华社、中国全球电视网、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日报发行公司和美国海天开发公司的驻美机构为外国使团,并在6月22日又指定中央电视台、中新社、人民日报和环球时报驻华机构为外国使团。美国国务院认定,这些中国媒体都是中国政府代表机构。

美国国务院还表示,被指定为外国使团的实体必须遵守某些要求,以提高其关联政府在美国的新闻活动的透明度。我们的目标是保护美国的新闻自由,并确保美国人民知道他们的新闻是来自自由的媒体,还是来自恶毒的外国政府。透明度对那些看重真相的人没有威胁。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10月21日被美国政府认定为外国政府代表机构的六家中国媒体的总部分别位于中国上海和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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