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华盛顿报道,随着美国选民们正在筹备今年11月将决定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控制权的中期选举之际,美国最高法院定于将在3月23日审议各州是否可以清点那些邮戳日期在选举日当天或之前、但实际抵达时间晚于选举日的邮寄选票。
特朗普总统一直指控邮寄投票存在舞弊,并誓言要彻底废除邮寄选票制度,并向美国国会中的共和党人施压,力促通过《拯救美国法案》(SAVE America Act);该法案要求选民在注册登记时必须出示公民身份证明,并在投票时出示带照片的身份证明。
摆在美国最高法院面前的这一争议案件被称为“沃森诉共和党全国委员会案”(Watson v. RNC)。该案涉及密西西比州针对迟到邮寄选票所设定的截止期限问题,以及该州法律连同其他13个州的类似措施是否与联邦法规相冲突;而联邦法规明确规定,选举日应定在11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那个星期二。
特朗普总统持续将矛头指向邮寄投票,声称这种投票方式“腐败透顶”,并试图对其进行大幅限制。自特朗普总统重返白宫后,去年3月签署了一项旨在全面改革美国选举制度的行政命令,尽管其中的相关条款后来已被一名联邦法官裁定予以冻结。
全美50个州均要求选票必须在选举日当天或之前填写完毕并提交。然而,美国有14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制定了所谓的“宽限期”政策:在此宽限期内,只要选票上的邮戳日期在选举日当天或之前,即便选举官员在规定日期之后才收到这些选票,它们依然可以被纳入计票范围。
据全美州议会联合会(NCSL)统计,美国共有29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接受至少部分在选举日之后才送达的包括军人选票和海外选票。
去年,美国堪萨斯州、北达科他州、俄亥俄州和犹他州这四个州通过了法律,取消了邮寄选票的“宽限期”。如今,这些州要求邮寄选票必须在选举日当天或之前送达,才可以统计为有效票数。
目前,美国最高法院在本届会期内正在审理3起涉及选举的案件,上述争议便是其中之一;所有这些案件的裁决都可能给投票权,以及围绕竞选活动和选举的相关规则带来变革。其中一起案件对联邦法律关于政治委员会与候选人之间协调支出设定的限制提出了挑战;另一案件则针对基于种族划分选区的做法是否符合宪法提出了质疑。若后一案件做出裁决,可能会导致《投票权法案》(Voting Rights Act)进一步遭到削弱,并对美国国会中少数族裔的代表权产生影响。
根据密西西比州的法律规定,只要邮戳日期在选举日当天或之前,选票即使在选举结束后的5天内才送达,仍可被计入有效票数。2024年,共和党全国委员会(RNC)、该州的共和党分部,以及密西西比州的自由意志党(Libertarian Party)联合提起诉讼,对该州设定的选票接收截止日期提出了挑战。
两起最终被合并为一起的案件诉讼均主张:联邦法律早在19世纪便已制定,确立了美国总统及国会选举的统一日期;依据这些联邦法规,所有选票必须在规定的选举日当天或之前送达。共和党方面指出,密西西比州所设定的这一“宽限期”与上述联邦法律存在冲突。
美国联邦地方法院裁定密西西比州的法律合法有效。法官认定,该州法律并未与联邦关于选举日的法规相冲突;因为在美国国会制定这些法规的年代,“选举”一词的通常含义仅指选民最终选定某位候选人的那一行为。
然而,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裁决,并裁定联邦法律具有优先效力,密西西比州的截止日期必须服从联邦法律的规定;上诉法院指出,所谓“选举日”,即是指选民必须完成投票并将选票投出、且州选举官员必须接收到选票的截止日期。 “尽管选举官员仍在接收选票,但选举过程尚未结束:选举结果尚未尘埃落定,因为目前仍有选票在陆续送达,”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个由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裁定。
密西西比州官员就此裁决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诉,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于2025年11月同意受理此案。
在为该法律进行辩护时,共和党人密西西比州州务卿沃森(Michael Watson)指出,该州以及其他设定了“选举日之后”截止期限的州,实际上是做出了一种政策选择,而这种选择恰恰体现了美国的联邦制体系。《宪法》中的“选举条款”(Elections Clause)赋予了各州制定联邦选举规则的权力,且州及地方层级的机构负责监督这些规则的实施,尽管美国国会也有权通过适用于全国的法规。
沃森及其他支持设立宽限期的人士发出警告称,如果美国最高法院采纳第五巡回法院(5th Circuit)的裁决规则,恐将危及全美29个州的现行法律;这些州均允许在选举日之后接收部分选票,其中包括来自军人及海外选民的选票。据一个代表部分此类选民的团体联盟统计,目前约有近400万名美国现役军人及居住在海外的美国公民依赖邮寄选票来行使投票权。
沃森在提交给最高法院的法律文件中强调,“选举”的本质在于选民对联邦公职人员做出选择;而选民在填写并提交选票的那一刻,便已完成了这一选择。根据密西西比州的法律规定,所有选民,无论采取现场投票还是邮寄投票的方式,都必须在选举日当天或之前,对候选人做出其“最终且确定的”选择。
沃森反对宽限期的论点,并在文件中写道:“就联邦选举日的相关法规而言,密西西比州的选举官员在选举日之后才收到部分选票,这一点根本无关紧要,对于一场选举而言,唯一具有本质意义的环节,仅仅在于选票的投出(ballot casting)。”
共和党全国委员会(RNC)的律师们敦促美国最高法院废除密西西比州的这项法律时指出,选举应在投票箱关闭之时宣告结束,而非选民做出选择的那一刻。他们在提交的一份法律简报中指出,“选举”一词特指选拔联邦公职候选人的这一公共程序。
共和党人及密西西比州自由意志党方面表示,选举日涵盖了选票的提交与接收环节,且这两个环节均须在美国国会所设定的日期截止。他们还进一步指出,若实行五花八门的选票接收截止日期,无异于重蹈覆辙,这恰恰是美国国会在19世纪确立统一选举日制度时,试图着力解决的那些弊端。
共和党全国委员会也发出警告称,允许选举官员清点迟到选票的法律,不仅为舞弊行为敞开了大门,更制造了一种看似存在舞弊的假象。共和党人指出:“在许多人眼中,这些法律已经损害了选举的效率与公正性。”
共和党密苏里州参议员施密特(Eric Schmitt)正提议对上述法案进行修订,在保留极少数例外情况下,彻底终结邮寄选票制度。但是鉴于民主党人的强烈反对,无论是施密特的修正案还是《拯救美国法案》本身,最终能够正式立法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
预计此案的裁决结果将于今年6月底或7月初公布。有专家和官员表示,他们担心如果法院裁决取消选票接收的“宽限期”,可能会导致部分州的选举官员在距离11月中期选举仅剩数月之际,不得不手忙脚乱地通知选民关于截止日期变更的消息。
加利福尼亚州康特拉科斯塔县(Contra Costa County)的书记官兼选民登记官康纳利(Kristin Connelly)称:“这并非意味着选民是在选举日之后才投票。事实并非如此。设立宽限期只是为了确保我们能够收到所有按时投出的选票,无论这些选票来自何处,也无论选民属于哪个政党。”在加利福尼亚州,只要邮戳日期在选举日当天或之前,选票最晚可在选举结束后的第七天送达并被接收。
康纳利表示,最佳做法是在初选和普选中采用统一的投票程序。然而,如果美国最高法院在该州6月2日的初选结束后才做出裁决,宣布选举日之后的选票接收截止日期无效,那么这一统一程序便无法实现。如果各州被迫取消宽限期,地方市政当局或许可以增加选票投递箱的数量,从而让选民不必完全依赖美国邮政服务,并能确保其邮寄选票在选举日当天被接收。
但康纳利指出,即便采取这一措施,也同样面临诸多困难。她认为:“如果你来自一个小县,想要向选民普及这项变更的相关知识,那将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我质疑他们究竟试图解决什么问题。这非但没有让选举变得更安全,反而只会制造更多的混乱。”
在2024年11月的普选中,加州康特拉科斯塔县在该州规定的7天宽限期内共收到了12223张邮寄选票。据康纳利介绍,其中有871张因未按时加盖邮戳而作废,因此最终有11352张选票符合计票资格。在那次选举中,全县共投出了467835张邮寄选票。
康纳利指出,美国国会此前已通过了一系列规范联邦选举的关键立法,其中包括《投票权法案》和《协助美国投票法案》,后者促成了“选举援助委员会”的成立。但她同时也表示,各州才是制定能够真正契合本州选民实际情况的政策的最佳主体。
康纳利称:“联邦政府确实有其应发挥的作用,但在具体决定各项选举事务应如何运作这一层面,我真心希望——针对目前即将由最高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法庭能够真正尊重密西西比州的立法者;毕竟,正是他们认定[现行的选票接收截止日期]最符合该州的实际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