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布香港工商谘询公告,提醒美企注意在港经商风险

7月16日,美国国务院、美国财政部、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土安全部联合发布“香港工商咨询公告”(Hong Kong Business Advisory),提醒美国企业注意其在香港的业务和活动面临的新风险。该建议称,这些风险大多源自中国香港特区实施的国安法(NSL)。

美国国务院表示,过去一年,香港的发展给跨国公司带来了明显的经营、金融、法律和声誉风险。这种业务咨询为公司提供信息,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业务决策和正确评估风险。中国政府和香港政府实施的政策破坏了对个人和企业在香港自由和有法律确定性地经营至关重要的法律和监管环境。

美国国务院指出,企业应该意识到,在中国内地面临的风险现在越来越多地出现在香港。国安法及中国和香港当局采取的行动,可能会对其员工、财务、合规、声誉和运营产生负面影响。

该咨询公告显示,在香港经营的企业,以及个人和代其经营的企业均须遵守香港的法律,包括国安法,已有包括一名美国公民在内的外国公民因违反国安法被逮捕。

该公告认为,企业面临与未经授权的电子监控有关的风险,以及企业和客户数据被移交给当局。依赖自由和开放媒体的企业可能面临信息获取受限的问题。个人和实体应意识到与受到制裁的个人或实体进行某些类型的接触的潜在后果。

该公告还说,在香港经营的美国企业,可能会面临与中国对遵守美国和其他国家制裁,包括通过执行中国的《反外国制裁法》的公司进行报复有关的高风险和不确定性。有潜在风险的企业,应清楚在香港派驻人员或人员可能带来的名誉、经济和法律风险,以及为了降低声誉和其他风险,企业应该采用行业尽职调查政策和程序来处理适用和识别的风险。

该咨询公告的要点如下:

  • 在香港经营的工商业以及作为经营代理的个人和企业都受香港各项法律的管辖,其中包括国家安全法。已有外国国民,包括美国公民依国家安全法被逮捕。
  • 工商业面临的风险涉及无权令的电子监控和向当局提交公司和客户数据。
  • 依靠自由和公开的消息经营的工商业可能在获得信息方面受到限制。
  • 个人和实体须注意与受制裁的个人或实体进行某些类型的交易可能面临的后果。
  • 在香港经营的工商业可能因中国对遵守美国和其他国家制裁措施的公司实施报复而面临增高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其中包括执行中国的反外国制裁法。
  • 可能受到影响的工商业须注意在香港维持经营或人员可能面临名誉、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该公告还指出,为了降低名誉等方面的风险,工商业应通过行业审慎调查政策和相关程序解决相应的和已识别的风险。

7月16日当天,美国国务院还宣布根据第13936号行政命令制裁香港中联办7名副主任,陈冬、杨建平、仇鸿、卢新宁、谭铁牛、何靖、尹宗华。美国国务院指责该办公室是中国在香港施加影响的主要平台,多次破坏中英联合声明中对香港的高度自治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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