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8月26日讯,越来越多的企业及政府部门,近来规定其员工必须接种新冠疫苗,否则将面临失业的风险。针对拒绝接种新冠疫苗而被解雇,员工是否还能申领失业金的问题,南加州华裔知名审判出庭律师郑博仁(Paul P. Cheng, Esq.)在采访时表示:“事实上,这其实与出租车司机应当有合法驾照没有本质上的不同”。一旦接种新冠疫苗成为就业的先决条件,即使在可能性很小的情况下,雇员也有可能因无作为或拒绝配合为由,而被拒绝成为“失业人员”。
郑博仁律师表示:“重要的是每个个案的情况都是不同的,出于医疗与宗教原因,也是有可能被法律允许获得豁免接种疫苗的。” 关于雇员是如何被通知关于其公司的疫苗接种政策,也是至关重要的。
郑博仁律师说:“我们必须要弄清楚企业是否有制定了明确的政策,且该政策已明确地传达给各员工,并统一执行、且存有相关记录。员工是否已经接到关于这项政策的通知,以及员工是否有主观上无视这项政策的行为。”
作为补充,郑博仁律师还说:“假如雇主并没有制定疫苗接种的相关政策,只是单纯的告诉了员工要接种疫苗,拒绝接种疫苗的员工是有一定机会,获得失业补助金的。”
郑博仁律师认为,根据失业保障局的规定,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评估个人是否有权获得失业救助金。必须对雇主的规定、工作规则、以及需要接种新冠疫苗的原因进行审查核实,且要求明确索赔员工拒绝接种疫苗的具体原因。被解雇的员工是否有资格获得失业补助金,将取决于未接种疫苗的原因,是否被定性为员工行为不当的事实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