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持有人请注意,10 月15日国外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延期截止日临近

华盛顿10月1日讯, — 美国国税局提醒美国公民、税法定义居民和任何境内法人实体,提交《国外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 (FBAR) 的延期截止日为2021年10月15日。

申报人如果错过今年早些时候的4月15日年度截止日期,会被自动延期至2021年10月15日提交FBAR。他们不需要申请延期。
申报人如果受自然灾害影响,FBAR到期日可能会进一步延长。重要的是,申报者必须查看相关的FBAR救援通知以获取完整信息。

谁需要报告?
《银行保密法》要求美国税务居民在以下情况下提交《国外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

1. 在一个或多个账户中有经济利益、有签字权或有其它权力,这些账户包括在美国境外的银行账户、经纪账户、共同基金或其他金融账户,以及
2. 日历年内任何时候所有外国金融账户的总价值超过一万美元。

由于这个界限的存在,国税局鼓励美国税务居民或拥有外国账户的实体(即使是拥有相对较小的账户),核查他们是否应该就此报告申报。美国税务居民指的是美国公民、居民或任何境内法人实体,例如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遗产或信托。

如何申报
申报人不应将FBAR与他们的联邦所得税申报表一起提交。 2020 年FBAR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给金融罪行加强执法网络 (FinCEN),并且只能通过 BSA 电子申报系统网站递交。无法通过电子方式提交 FBAR 的纳税人必须致电金融罪行加强执法网络 (FinCEN) ,美国境内拨打800-949-2732,美国境外拨打 703-905-3975。

避免处罚
未及时提交FBAR的人可能会受到严重的民事和刑事处罚,可能会导致罚款和/或监禁。如果国税局确定延迟提交的原因合理,则不会惩罚那些在延迟提交的FBAR 、报告外国账户的人。
国税局官网IRS.gov上的FBAR资源:

• 如何报告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
• 国际纳税人
• 国税局FBAR参考指南
• 关于国际个人税务事宜的常见问题解答
• FinCEN网站报告最大账户价值

为避免延迟退税,居住在国外的纳税人应访问国税局官网 IRS.gov上的“关于如何快速接收海外纳税人退税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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