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田纳西州执法人员被判犯有联邦民权罪

华盛顿1月29日美国司法部消息,前执法官员安东尼·“托尼”·比恩(Anthony “Tony” Bean)今天被联邦法院判定有罪,他被控对两名被捕者使用过度武力,侵犯了他们的公民权利。61岁的托尼·比恩(Tony Bean)在查塔努加(Chattanooga)接受审判后被定罪,罪名是在担任执法人员期间对两名被捕者使用过度武力。

比恩被判在2014年C.G.被捕期间两次对被逮捕的其使用过度武力,当时比恩是田纳西州特雷西市的特雷西市警察局局长,以及在2017年对被逮捕的F.M.使用过度武力,而比恩是田纳西州格伦迪县警长办公室的首席副警长。比恩的共同被告T.J.比恩在审判中面临一项指控,并因在2017年的同一次逮捕中对被逮捕者F.M.使用过度武力而被无罪释放。

2021年6月,法庭在三天的时间里听取了证据,表明2014年在格伦迪县特雷西湖区逮捕C.G.期间,托尼·比恩在C.G.戴着手铐并服从时,反复击打C.G.的脸,造成C.G.疼痛和其他伤害。法庭还听取了证据,在2017年F.M.在格伦迪县被捕期间,托尼·比恩在F.M.顺从时对其面部进行了拳打脚踢,造成了疼痛和其他伤害。此外,法庭还听取了托尼·比恩吹嘘自己对受害者使用了过度武力,但没有报告自己使用武力的证据。

司法部民权司助理司法部长克里斯汀·克拉克(Kristen Clarke)说:“我们国家的每一个人都有权免受警察的非法虐待,包括在逮捕过程中不使用过度武力。”“这一判决明确表明,执法人员使用非法武力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面对全国任何地方执法人员的犯罪行为,我们都不会袖手旁观。”

美国联邦检察官弗朗西斯·汉密尔顿三世(Francis M. Hamilton III)说:“托尼·比恩担任公众信任的职务,他故意违反了这一信任。”“这种违法行为削弱了执法部门每天所做的巨大工作。我们的办公室致力于确保保护每个人的公民权利。”

美国联邦调查局诺克斯维尔分部的负责人约瑟夫·卡里科(Joseph E. Carrico)说:“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一直备受关注,尤其是当一名警官违背了保护和服务的誓言时。”“公众有绝对的权利相信执法部门会保护他们所服务的人。当这种信任受到侵犯时,执法界就会受到玷污,整个社会的信心就会遭到破坏。”

该案件由联邦调查局(FBI)诺克斯维尔司(Knoxville Division)调查,由司法部民权司的审判律师凯瑟琳·吉尔伯特(Kathryn E. Gilbert)和安德鲁·曼斯(Andrew Manns)以及田纳西州东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的助理检察官詹姆斯·布鲁克斯(James Brooks )起诉。

托尼·比恩的判决定于6月进行。他被控三项罪名,每项罪名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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