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强烈不满外国妄议香港新闻自由状况

全美电视12月29日香港报道,香港特区政府今天发表声明表示,香港传媒环境蓬勃依然,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美国、英国等外国以所谓“媒体自由联盟”(MFC)成员名义对香港特区保障新闻自由等状况颠倒是非和无理抹黑。
 
香港特区政府在声明中指出,香港市民拥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保障的新闻和言论自由。《香港国安法》第四条也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享有的该等自由。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新闻和言论自由并非绝对,行使有关权利时会受法律和为达致合理目的而必须作出的规定所限制,例如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新闻从业员与其他人一样都有义务遵守所有法律。目前在特区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注册的本地、内地和海外传媒机构共有213家。传媒一如既往可以依法行使新闻自由,只要不违法,传媒评论及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并无受到限制。
 
香港特区政府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一直秉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特区执法部门就有关人士或机构的行为,严格根据证据和依照法律采取执法行动,与新闻自由、或任何人士或机构的背景无关。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任何外国诋毁香港特区情况,试图破坏香港特区法治乃至繁荣稳定只会自暴其短,理屈词穷,绝不会得逞。香港特区会继续坚定不移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

美国、澳大利亚、奥地利、加拿大、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新西兰、挪威、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荷兰、英国等24个媒体自由联盟成员国在今天发表的一份声明称,对香港和中国大陆当局持续侵犯新闻自由、压制香港本地独立媒体继续深感关切。

媒体自由联盟的声明指出,自2020年6月实施《国家安全法》以来,香港本地媒体加强了自我审查。以煽动叛乱罪起诉媒体工作者的的案例呈上升趋势。 利用这些法律打压新闻业破坏了香港的自治,也侵犯了《中英联合声明》所承诺和《基本法》所保障的香港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媒体自由联盟的声明说,长期以来,香港当局起诉《立场新闻》(Stand News)记者以及诸如《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等出版业主,对其他新闻工作者和媒体从业人士造成了寒蝉效应。这些起诉导致编辑丧失独立性、试图报道政府新闻发布会的记者被拒之门外、资料从公共广播档案中被删除等情况。

媒体自由联盟的声明还说,多年来,新闻自由一直是香港成功的关键因素。限制自由表达不同意见的空间会削弱对行政权力的重要制衡。意见和信息的自由流动和交流对香港的人民、商业和国际声誉至关重要。

媒体自由联盟的声明指出,我们敦促香港和中国当局履行其国际人权承诺和法律义务,保持香港高度自治并尊重普世权利和自由。媒体自由联盟成员国将始终捍卫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将继续坚定地支持那些仅因行使其人权而成为攻击目标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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