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华盛顿讯,美国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了特朗普总统试图废除美国“出生公民权”的行政命令,重申了一项延续一个多世纪的美国法律先例与国家传统:即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婴儿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这项以6票对3票通过的裁决驳回了特朗普总统试图推翻对第十四修正案历史性解读的行政命令,特朗普总统曾试图游说法院支持其上任总统首日颁布的相关行政令,并亲自出席了该案的法庭辩论,成为首位为此出庭的在任总统。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写道:“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公民身份都意味着‘拥有权利的权利’,即自由参与我们政治共同体的权利。第十四修正案的制定者将这一承诺赋予了这片土地上每一位自由出生的人。今天,我们信守了这一承诺。”
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和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对该裁决持异议。托马斯和戈萨奇指出,无论是宪法还是联邦法律,均未“向未在美国定居的人士保证公民身份”。
托马斯主张,鉴于美国的历史与传统,儿童父母的定居地,即法律意义上的永久住所才是判定该儿童公民身份的恰当依据。
特朗普总统曾主张,根据第14修正案的条款,非法移民及临时访客,如游客和留学生所生子女不具备获得公民身份的资格;该修正案是在南北战争后制定的,旨在确立前奴隶及其后代的身份地位。
反对该政策变更的移民权益倡导者及公民自由团体警告称,此举将损害每年数十万非公民父母所生子女的利益,并给年长的美国人带来官僚主义层面的噩梦,将无法再仅凭出生证明来证明自己的公民身份。
据移民政策研究所(MPI)估计,若特朗普总统的行政令生效,每年约有25.5万名父母的非公民儿童将失去合法身份;其中一些儿童可能难以在任何国家确立公民身份,实际上沦为“无国籍”人士。
所有审理过特朗普总统这项前所未有行政令的下级法院均认定其不合法,并发布了暂缓执行的命令。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维持了现状。
美国于1868年批准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入籍并受其管辖”的人均为美国公民。美国国会后来于1940年将同样的表述写入了联邦公民权法律。
特朗普政府坚持认为,如果父母既非美国公民也非合法永久居民,那么其子女便不属于“受美国管辖”的范围,因为这些子女在政治上仍对外国负有“效忠”义务。
美国最高法院早在1898年就驳回了这一论点。在涉及非公民子女身份的里程碑式判决“黄锦阿克诉美国案”(Wong Kim Ark v. U.S.)中,霍勒斯·格雷(Horace Gray)大法官写道:“该[第十四]修正案措辞明确、意图昭然,其涵盖范围包括所有在美国境内出生、且其父母(无论种族或肤色)均定居于美国境内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