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加州雇主及雇员担忧应如何应对

洛杉矶讯,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当前,不少企业雇主及公司雇员都纷纷与郑博仁联合律师事务所联络,紧急商讨法律对策。从雇主们担忧该如何处理公司被临时关闭、遣散员工政策等,到员工因新冠病毒防控被解雇如何保护权益等法律议题,企业雇主及员工们纷纷开始担忧,在控制疫情特殊时期,如何正确合法地应对各种情况,并保障自己的工作及财务状况呢?

为防治疫情进一步扩散,2020年3月20日加州州长纽森向全州下令,除了关键基础设施部门的工作以外,所有居民都需待在家中(Safer at Home),并保持”社交距离”(Social Distancing)。加州公共卫生局发布了关于社交间距的建议,敦促年龄在65岁或以上且存在某些健康问题的年长者,为“高危人群”。(例如,心脏病、肺病、糖尿病、肾病以及免疫系统脆弱等老年患者。)

在目前控制疫情时期,不少企业主不得不为遵守规定而停止营业,或进行大批裁员。很多工薪阶层的雇员也因疫情失去工作。在此期间,大家需了解哪些法律法规,来应对当前的情况呢?圣盖博谷商会主席、南加州知名审判出庭律师郑博仁(Paul P. Cheng),就做了以下详细分析总结,供大家参考。

如果我失去了工作,该如何求助?

如果加州雇员因残障或被减少工时而失去工资,可以向政府申请工资替代。因需保持社交距离而被要求待在家中的雇员,加州有2种福利可提供帮助:加州残障保险(State Disability Insurance)和失业保险(Unemployment Insurance),均由就业发展部(Employ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管理。另外,加州州长纽森已颁布了特别行政令,对于因新冠肺炎失业或致残的员工,取消通常的一周等待周期。加州残障保险规定,任何导致员工无法进行正常日常工作的疾病或受伤,都属于残障保护范围内,福利覆盖由60%-70%工资,至最多每周$1,300.00,共52周,且豁免所得税。一个员工必须不能工作至少8天,且必须在申领福利前提交有医生证明。从因疾病或受伤而停止工作那一天算起,工人可在49天内向EDD申请加州残障保险。

除了残障保险以外,就业发展部EDD还负责管理有薪家庭假(Paid Family Leave )福利。该福利允许那些因新冠肺炎,不得不照顾患病或隔离的家人而无法工作的州民。申请者必须提供医生证明。有薪家庭假提供的工资代替与加州残障保险相同,但可最多长达6周。

如果雇主因新冠肺炎疫情关闭公司,包括因政府居家令,并完全不付或只提供支付部分雇员工资,则员工可以申领失业保险(Unemployment Insurance),或符合条件者可申领加州残障保险。失业保险覆盖约50%的工资,最多至每周$450.00 (应税)。

EDD还规定,自雇主、独立合同工(例如:UBER 和Lyft 司机)如何具备条件也可申领失业保险。加州残障保险只适用于有参加选修保险的独立合同工。自加州通过AB5法案后,被误归类为独立合同工的工人,即便被雇主称为“独立合同工”,也应享有失业保险及其他劳工权益。

如果孩子的学校因新冠病毒疫情关闭该怎么办?

如果因为学校关闭而要照顾孩子丢掉了工作,如果符合条件也可申领失业保险的条件。目前EDD正在对此类申请进行个案处理,并鼓励那些被雇主减少工时的雇员申请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规定通常要求申请人必须有能力随时恢复工作,EDD尚未决定是否取消该条例。但失业保险通常的七天等待期已被取消,所以工人可以立即申请UI福利。

上周国会通过了《新型冠状病毒疫家庭保护法》,并将于4月3日正式生效。该法律为员工提供长达12周的假期,高达2/3的工资替代(最多每日$200.00,总额$10,000.00)。法律要求有500员工以下的雇主必须提供该福利,但员工必须为该雇主工作起码30天。

加州劳工法也提供休假福利,在同一个工作场所雇佣25位工人以上的雇主,必须为员工提供每年长达40小时的假期。该假期只能用于员工因处理孩子在学校或托儿所,遇到的紧急情况而需要离开工作,雇员必须提前通知雇主。

当我生病或需要照顾家人时该怎么办?

加州及地方法律对生病或病假有提供相应的保护。生病的雇员可获得有薪病假,尽管加州要求雇主提供至少3天的带薪病假,有些城市规定可能更多。如何具体计算生病天数仍取决于雇主的相关规定。拥有50或更多人以上的雇主,其雇员可有资格获得最长至12周的无薪假期。被要求在家工作的雇员,必须得到普通薪水。在此情况下,雇主不能克扣员工所累积的病假。

《2014年健康工作场所和健康家庭法案》规定所有加州雇主,需向合资格的雇员提供3天带薪病假。洛杉矶,圣地亚哥,旧金山,圣塔莫尼卡,奥克兰,伯克利及埃默里维尔,各有每年6至9天带薪病假的本地规定。

对于那些服务于至少有50名雇员、工作地点在75英里范围内的单个雇主的人士,根据加州法律,其雇主被要求提供每年12周的保职假期,具体的法律依据来自《家庭医疗假期法案》(FMLA)或《加州家庭权益法案》(CFRA),旨在解决雇员或其家庭成员的严重健康问题。享受此保职假期的条件,要求雇员必须为雇主工作至少满一年,以及在上个日历年度完成工作量1250个小时。至于雇员或其家庭成员一旦感染新冠肺炎,他们或许可以得到有关医疗假期法律的保护。这些法律也可保护那些因家里有免疫系统受损的人士,而获得医生病假单的员工,因为他们或其家庭成员正在遭受慢性病的影响。

如果工作场合会被暴露于新冠肺炎的情况将如何?

加州职业安全局(Divisio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提供了为应付新冠肺炎的有关指引。该指引覆盖大部分行业,包括:托儿所和医疗,积极鼓励有病患的雇员呆在家里,将有急性呼吸道症状的员工立即回家,做好疫情爆发的反应预案。针对健康护理行业的雇员,指引还强调了培训、操作实践以及个人保护设施的使用等方面。

加州法律保护员工“吹哨子”行为,例如:向上司投诉工作场所安全问题。如果情况严重,员工也可以直接向Cal/OSHA递交投诉信。如果继续工作会产生真实和明显的危害,员工可以拒绝工作。但因为这种情况非常复杂,建议您可向劳工法律师了解具体情况。

工伤保险

雇主有责任通过工人补偿系统向工作中受伤的雇员提供补偿。如果在工作中接触到新冠肺炎而受伤害的雇员,可通过填制DWC1表并呈交给雇主,申请索赔。

一旦索赔获得通过,赔偿金将包括临时残障工资、医药费,以及永久伤残补偿等构成。但雇员被误分类为独立合同工的员工,要等到2020年7月1日才有资格申领工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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