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政部提议更新监管措施,强化和加强外国投资委员会程序和执法机构

全美电视4月11日华盛顿报道,今天,美国财政部作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 (CFIUS) 主席发布了拟议规则制定通知 (NPRM),以加强某些外国投资委员会程序并加强其处罚和执法权限。拟议的规则反映了该委员会的演变以及对监控、合规和执行的日益关注。这也标志着自 2018 年《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颁布和实施以来,外国投资委员会法规的缓解和执行条款首次实质性更新,该法案修订了该委员会1950 年《国防生产法》第 721条的管理法规。拟议规则增强了该委员会完成符合美国开放投资政策的国家安全使命的能力。

外国投资委员会有权审查涉及外国投资美国企业的某些交易以及外国人涉及美国房地产的某些交易,以确定此类交易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该委员会通过其施加民事罚款和寻求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力,强制交易各方遵守其法规和条例,以及根据此类机构签订的协议、施加的条件和命令。

拟议规则将通过以下关键变化完善和增强外国投资委员会的权力:包括扩大信息类型,该委员会可以要求交易方和其他人在与他们进行未向该委员会备案的交易时提交信息;为交易各方制定一个可延长的时间表,以回应正在积极审查的事项的风险缓解建议,以协助该委员会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查和调查;扩大因一方重大错报和遗漏而可能被处以民事罚款的情况,包括重大错报或遗漏发生在交易审查或调查之外以及发生在委员会监督和合规范围内时功能;大幅提高违反该委员会法规和法规以及法规和法规授权的协议、命令和条件规定的义务的最高民事罚款,并引入确定违反规定的最高可能处罚的新方法施加的缓解协议、条件或命令;扩大该委员会可以使用传票权的情况,包括寻求从非该委员会通知交易当事人的第三方获取信息以及评估与未通知交易相关的国家安全风险时;和延长向委员会提交复议处罚请愿书的时限以及委员会回应此类请愿书的天数。

“随着外国投资委员会更加注重合规和执行,我们已经确定了对法规的重要改进,以更有效地阻止违规行为、促进合规并迅速解决与 该委员会审查相关的国家安全风险,”负责投资安全的助理部长罗森(Paul Rosen)表示 “这些更新反映了我们在监控、合规和执法工作过程中吸取的经验教训,并以 2022 年该委员会执法和处罚指南为基础。”

在评估合规性以及是否在特定案件中采取执法行动时,外国投资委员会将继续评估有关行为的事实和情况,包括《外国投资委员会执法和处罚指南》中描述的加重和减轻处罚因素。

美国财政部继续评估该委员会权力的其他方面,以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鼓励公众针对拟议规则提交书面意见。意见将在《联邦公报》公布后 30 天内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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