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白宫新闻秘书凯蒂·扎卡里亚(Katie Zacharia)表示,她从未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此前,《华尔街日报》报道称,扎卡里亚曾在2011年参加加利福尼亚州的律师资格考试但未通过,且在她曾居住过的美国其他任何州,她也均未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扎卡里亚毕业于佩珀代因大学(Pepperdine University)法学院。
扎卡里亚在接受保守派评论员杰克·波索比克(Jack Posobiec)采访时谈及此事。她承认曾参加加州的律师资格考试但未能通过,并解释说,当时她正忙于筹备婚礼,且因丈夫的工作变动准备移居中国,这些事情分散了她的精力。她表示,当时她“没把考试结果当回事”,并称她在华期间的工作并不需要律师资格。
扎卡里亚还表示,她从未自称为“执业律师”(attorney at law),并称关于她“自称为律师”的说法存在“许多误传”。她提到,自己曾就此事咨询过几位专家。
扎卡里亚说:“我在处理这些表述时非常谨慎。我从未表现得像是一位‘执业律师’。”
本周早些时候,在特朗普总统启程前往阿拉斯加访问时,当记者询问她在哪个州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时,扎卡里亚回答说:“我去了中国。” 这一回应引发了外界对其法律背景的困惑。
一位白宫官员表示,扎卡里亚确实获得了佩珀代因大学的法律博士(Juris Doctor)学位,该校也曾向媒体证实过这一点。此后扎卡里亚随丈夫移居中国,其丈夫当时在一家美国私募股权公司工作,而她本人则从事国际交易法律相关的工作。
扎卡里亚今天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她“从事过国际交易法律工作,并具备所有相关资质”,尽管尚不清楚她所指的“资质”具体为何。在中国,只有中国公民才有资格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今年4月,扎卡里亚在福克斯新闻(Fox News)节目中表示,她曾“以公司律师的身份在北京生活过三年”。
扎卡里亚曾自称为“律师”(Lawyer),特朗普总统也曾称她为“律师”(attorney)。但对于扎卡里亚能否自称为“律师”尚存争议,这也是扎卡里亚曾考虑过的问题。扎卡里亚在社交应用Instagram的个人简介中自称为律师。特朗普总统在社交媒体平台“真实社交”(Truth Social)上也曾说她为“佩珀代因大学及其卡鲁索法学院(Caruso School of Law)的杰出毕业生,也是一位律师。”
扎卡里亚曾告诉《纽约时报》,她在开始于有线电视新闻节目中露面时,她曾就如何称呼自己一事咨询过佩珀代因大学(Pepperdine University)的校长。《纽约时报》写道:“她说,当时有人提醒她不要使用‘attorney’或‘esquire’这类称谓,但用‘lawyer’是可以的。”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今天报道,在过去2年里,扎卡里亚至少发布了15条社交媒体动态,在其中自称为“律师”。
白宫表示,扎卡里亚在担任白宫新闻秘书一职上具有“独特的资质”。白宫通讯联络主任张振熙(Steven Cheung)在给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部(CBS News)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扎卡里亚 “凯蒂的加入对团队来说是一大幸事。她具备独特的资质,且极其聪慧,能够帮助向美国民众传达特朗普总统及其政府所取得的各项卓越成就;相信她定能出色地胜任白宫新闻秘书一职。”
此前,一个名为“问责运动”(Campaign for Accountability)的自由派非营利监督组织于10月14日向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协会(State Bar of California)提交了投诉,质疑扎卡里亚在未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情况下自称为“律师”,是否违反了加州法律。在出任白宫新闻秘书之前,她一直与家人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
“问责运动”组织援引了《加利福尼亚州商业与职业法典》第6126条,该条款规定:“任何并非加州律师协会现役执业会员,且未根据法律或法院规则获得在本州执业授权的人,若通过广告宣传或以其他方式自称正在执业、有权执业或从事法律业务,即构成轻罪。”
“问责运动”执行主任米歇尔·库珀史密斯(Michelle Kuppersmith)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扎卡里亚女士多次自称为律师,以此提升她作为电视法律评论员乃至如今作为白宫发言人的声誉与可信度,但这一切似乎都是谎言。在加利福尼亚州,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自称律师,这绝非简单的夸大其词,而是犯罪行为。加州律师协会应当调查扎卡里亚女士是否在个人资历问题上误导了公众;如果确实存在误导,就必须让她承担相应责任。”
张振熙该偏向左翼的道德监督组织进行了猛烈抨击,他在社交媒体X上写道:“这个提交‘投诉’的团体是一个激进的左翼组织,由一群患有严重‘特朗普精神错乱综合征’(Trump Derangement Syndrome)的狂热蠢货所把持,没人会把他们当回事,因为他们就是一群疯疯癫癫的下三滥。”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诺拉·弗里曼·恩斯特伦(Nora Freeman Engstron)表示,加州法律中的相关表述并不存在歧义或模糊之处。
恩斯特伦在接受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网(CBS News)采访时说:“加州法律非常明确:除非获得执业授权,否则你不得自称为律师,而且,该法律不仅禁止未经授权从事法律业务,还禁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假装自己是律师。”
恩斯特伦还说:“加州法律不仅禁止无证从事法律业务,还禁止人们假装自己有权从事法律业务。即便你从未踏入法庭,也从未代理过任何客户,只要有上述行为,即已触犯该法规。”